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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修法幕后
2012-05-29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总理同意了

  2009年11月,张抗抗受聘担任国务院参事室参事。作为政府的咨询机构成员,她发言的空间和舞台比以前更大了。参事平时并不用坐班,但平均每周有一次集中工作日,每年需要进行各种调研活动。目前国务院参事共53人,被分成10个不同门类的小组,张抗抗被安排在文化教育组。

  “每个小组每年都会选择一些相关的选题,参事可以参加小组的调研和讨论,最后整理成报告呈送上级领导部门,也可以自己独立进行调查并形成意见。一些重大建议、调研报告可以直接送给国务院总理。由于我这几年一直在写长篇小说,很少有时间参加小组调研,直到我觉得《著作权法》修订,已经成为文化创新的一个十分紧迫和重要的问题。”

  “去年3月,我给温总理写了一封信,希望他关注《著作权法》的修改。这份信先送交给国务院参事室审阅,得到了参事室陈进玉主任的同意和支持。3日,我在参事室小组秘书李佳专程送到‘两会’驻地的专用的信笺上签字,并由参事业务司负责报送。过了几天,我还在‘两会’上,国务院法制办的具体负责同志就开始与我联络,预约时间见面。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总理3月4日就批复了。”

  “张抗抗给总理的这封信,对著作权法的修订是一个很大的推动,我们一直希望修改《著作权法》,修法的文件已经堆了将近一米高了,由于种种原因,每年都被顺延,就是排不上队。现在总理亲自关注这个大事,促进了修法进程,大家都非常高兴。”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阎晓宏对记者说。

  在知识产权三大基本法律中,《专利法》早已在2008年完成第三次修订;《商标法》第三次修订意见已完成,交由国务院法制办审查阶段,只有《著作权法》的修法相对滞后。

  2001年和2010年,《著作权法》曾两次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第一次修订是为了满足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第二次是为了履行世贸组织关于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的裁决,进行了被动的修改。

  去年7月13日,第三次修订《著作权法》领导小组正式成立,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担任组长,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阎晓宏,中宣部出版局局长陶骅和张抗抗担任副组长。

  在这次会议上,还成立了《著作权法》修法专家委员会,国家版权局原副局长沈仁干、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文化室主任朱兵、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副总裁王涛、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理事长朱永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春田等30位各界代表成为受聘专家。

  按照当时的规划,国家版权局向社会各界近200家单位和个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委托了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立3个小组,各司其职,起草专家建议稿。

  半年后,由权利人组织、产业界、实务界界、社会团体和科研院所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建议稿进行审查,讨论、修改、完善,最后由国家版权局完成《著作权法》修订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今年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向社会发布了《著作权法(征求意见稿)》。没有想到,却引发了巨大的争议,特别是音乐界几乎一边倒地严词批评。

  在阎晓宏看来,本次《著作权法(征求意见稿)》有很多的进步和新意:将目前《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规涉及到著作权法的一般性问题上升至法律中;根据国际公约的基本要求,在现行著作权法中增加了作者、表演者的出租权、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等,和国际接轨;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著作权和相关权的登记、委托使用等上升到法律中;将业界反复呼吁和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在征求意见中达成共识的内容,如实用艺术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广播权的界定,试听作品归属、著作权专有许可、著作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写入法律中。

  4月27日,国家版权局召开《著作权法(征求意见稿)》沟通会,音乐著作权人和媒体参加。以宋柯为首的音乐权利人,同具体负责修法的王自强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记者在现场看到,王自强和宋柯在一些问题上,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很多权利人担心,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会被采纳。但阎晓宏对记者表示说,“大家不必担心,《著作权法》修改不会像水费电费涨价就那样走过场定了,我们会继续公开透明,不怕修法过程中有分歧意见,希望集思广益,凝聚权利人、产业界、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智慧。”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国家版权局将根据征集到的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由专家委员会进行分析和研究,对那些争议大的条款,将进行讨论、完善、补充和修改,最后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审查。

  张抗抗说:“我个人认为,这次修法,版权局通过互联网和其他多种渠道充分听取权利人意见,尝试公开化民主化,这是对权利人的尊重和司法的进步。据悉,国家版权局还将对修法草案继续组织讨论,反复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再由专家委员会整合,最后才能提交到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法工委进行论证。如果顺利,希望能够列入明年人大的修法计划里,才能进入最关键的程序,最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我想,路总是一步一步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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