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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产业发展遭遇困境9协会呼吁著作权法修订提速
2013-08-19 法制日报——法制网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等9家著作权相关协会今天向《法制日报》表示,他们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下称《著作权法》)列入一档立法计划、尽快启动《著作权法》修订的建议书提交到国务院法制办,呼吁著作权法修订提速。

  9家协会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国际唱片业协会、美国电影协会、日本唱片业协会、韩国著作权委员会。他们在建议书中指出,中国现行的《著作权法》于1991年6月1日开始施行。2001年,为履行加入WTO做出的修改知识产权法律的承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990年的《著作权法》进行了首次修订。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对激励民族的创新意识、发展我国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这次修订仍属一次简单修订,《著作权法》实施中遇到的许多问题并未得到充分解决。为履行WTO争端裁决,2010年两会审议通过了定位于“小修”的著作权法修正案,修改的主要内容仅限于已没有太多争议的条款,而对著作权人权利加强保护条款的修改也未能得到落实。

  9家协会称,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持续加快的影响下,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面临严峻的挑战和巨大的冲击。由于网络等新媒体的发展,加上盗版的影响,在过去的十年中,创意产业的发展遭遇困境,创作者和制作人的积极性也受到影响。音乐、文字、影视、摄影等内容产业与互联网企业争讼不断,其中有些内容产业濒临困境,如唱片产业等。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和互联网产业的壮大之间的平衡问题亟待解决,而根本的解决方式就是通过修订《著作权法》来实现。

  9家协会表示,经过各方的不断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终于出台并陆续征集了相关产业的意见,从政府部门到相关产业,再到专家学者都对其倾注了无数的汗水和期待,著作权法的修订工作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整个创意产业都为之欢欣鼓舞。然而,根据最新的消息,《著作权法》的修订仅被列入国务院的二档立法计划,这就意味着《著作权法》的修订工作不能立即被提上日程。

  9家协会认为,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

  9家协会一致呼吁,在此背景下,尽快启动《著作权法》的修订,不仅是整个创意产业之幸,更是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重大举措。为此,9家协会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将《著作权法》列入2013的一档立法计划,全面修订现行《著作权法》,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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