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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在整改中妥善解决版权难题
2012-01-12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赖名芳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中) 元旦前到百度公司进行专题调研。

本报记者李雪昆摄

  目前离去年“3•15”百度文库风波发生已有10个月的时间,也许关注这一事件的人会更看重事件的最终结果:百度公司是否向国家版权局提交了书面报告?它的实际整改效果如何?著作权人是否满意?《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于元旦前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追踪采访。

  积极落实整改完善三项创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国家版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以来,百度公司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按照要求积极整改,并如期提交了整改报告。

  在整改中该公司推动版权管理创新、版权保护技术创新和版权商业模式创新,并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与权利人、权利人组织广泛开展合作,不仅制定了《百度版权保护管理规定》,还主动研发了文本文件全文识别的文库DNA识别系统,用更实用的技术以解决版权纠纷问题,并承诺“在通过投诉渠道收到权利人投诉后,百度会在48小时以内响应,如投诉材料齐全的,包括权属证明和具体侵权地址,对侵权内容会立即予以删除处理。”同时构建了几大业务开放平台,努力实现与版权方的合作共赢。

  新闻回顾

  2011年,对于百度公司来说是极不消停、极不寻常的一年:3月15日,百度文库因涉嫌未经授权刊载大量文学类作品被韩寒等50位知名中国作家联名讨伐,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而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简单可依赖”的互联网搜索产品及服务的百度公司,也因大量存在的音乐、文字、影视等方面著作权问题再次被舆论推到风口浪尖上。

  百度文库风波也引起了国家版权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版权局多次就版权保护问题对百度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其着眼长远发展,高度重视版权问题,对权利人、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以负责任的态度进行积极整改并妥善处理。同时,国家版权局受理了相关权利人对百度公司的行政投诉,并就百度公司侵犯文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进行了详细调查。根据百度公司的违法事实,国家版权局依据《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于2011年7月28日下达了《著作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百度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警告;处以10万元罚款。与此同时,国家版权局还向百度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百度公司对百度文库存在的版权问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整改,整改结束后要向国家版权局提交书面报告。

  商业模式创新

  ◆创建了MP3音乐搜索创新模式

  ◆推出正版资源分享的文库合作平台

  ◆创建了MP3音乐搜索创新模式。实现了无论链接来自哪个第三方网站,只要产生了试听或下载,均由百度向唱片公司和词曲权利人支付费用。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检验,该模式取得了唱片公司、词曲权利人的认可。

  2011年3月31日,百度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音著协对此评价:双方的合作“是在国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大背景下,在国家和地方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督促下,使用者自觉遵照《著作权法》规定履行版权法律义务的成功范例”。同时称,“双方的合作开创了中国互联网音乐正版化先河,对于保护互联网环境下广大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使用者与权利人的利益平衡具有标杆性历史意义。”同年7月19日,百度与国际三大唱片公司(环球音乐、华纳唱片、索尼音乐)正式合作,这对于百度持续多年的音乐正版化道路而言,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同日,百度与国际唱片协会(IFPI)也签署了反盗版合作协议,共同致力于维护互联网正版环境,打击侵权盗版,并结束了所有的诉讼争议。

  百度公司法律部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百度MP3音乐搜索创新模式虽经历过争议、质疑,但最终找到了使得唱片业和互联网企业以及网民都受益的业务模式,希望这个模式能够给产业带来新的活力。

  ◆推出正版资源分享的文库合作平台。2011年3月29日,百度正式推出了文库合作平台,提出广告分成和付费分成两种与版权方的合作模式,即版权方可以自由选择合作模式或者提出其他合作模式。无论何种模式,都会在版权方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且版权方都将获得大部分收益。截至2011年8月,与百度合作版权方已达到55家,包括文汇出版社、蓝狮子、文化艺术出版社等。同时,百度文库尝试与百度框计算开放平台进行对接,即版权方向文库提交的正版内容,通过编辑与开放平台对接后,将会为用户带来最佳的正版阅读体验,有效地打击网络盗版,促进中国网络文学产业的高速健康发展。2011年10月,百度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百度与作家出版集团、中国作家协会的合作也进展顺利。

  百度公司法律部有关负责人就此分析说,百度文库问题是资源分享网站普遍存在的问题,百度文库目前面临的问题,是互联网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与传统产业之间正常的冲突与融合,是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磨合过程中的阵痛期。因此,百度文库事件的解决需要整个行业模式的探讨与创新,它的解决需要版权方与网络服务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共同探索中国数字版权行业的商业运营模式。文库版权问题的解决将对整个互联网资源分享模式产生示范作用。

  版权管理创新

  ◆提供通知删除渠道

  ◆为权利人提供绿色通道,免除版权证明

  ◆对上传者加强管理

  ◆建立主动审查机制

  ◆提供通知删除渠道。百度在整改报告中称,百度是全国首家引入美国“通知删除”(DMCA)规则的网站,并制定了《百度版权保护管理规定》,为权利人提供在线投诉、电子邮件投诉、电话投诉、传真投诉、邮寄投诉等多种投诉渠道,权利人发送通知且百度收到通知核实无误后会立即删除相关侵权内容,情况复杂的,会在24小时内删除。

  ◆为权利人提供绿色通道,免除版权证明。百度在整改报告中称,本着保护正版、打击盗版的原则,本着服务广大网民,帮助作品合法传播,提升权利人品牌影响力的原则,百度提供可深度拓展的战略合作绿色通道,邀请权利人分享互联网推广的巨大效应和交流版权保护的最新技术。经权利人与百度协商一致,可建立战略合作绿色通道,成为百度版权保护战略合作伙伴。MP3搜索平台、文库平台开放专门账号,由战略合作伙伴直接录入涉嫌侵权链接,减少审核环节。目前,百度文库已为400多家出版社开设绿色通道。

  ◆对上传者加强管理。百度对上传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禁止上传者上传任何未经授权,可能涉及侵犯他人版权的文档,除非上传者是该文档的合法权利人或该文档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上传者侵犯他人版权,导致上传内容被删除的,百度将通过系统将删除原因通知上传者,并教育上传者不得再次上传侵权内容。对于反复上传侵犯他人著作权者,百度将根据上传者侵权的严重程度,采取扣除积分、加倍扣除积分、限期封禁ID、永久封禁ID或永久封禁IP等处罚措施。

  ◆建立主动审查机制。即防止载有出版、版权标识和再版编目的作品,一般公众所熟知的知名作者、制作者的作品或知名度较高的作品以及处于热播、热卖期间的作品上传。百度已经主动与文著协、作协、盛大沟通,获取了知名作家、知名作品的名单,并逐步将这些名单引入百度技术删除系统,进行彻底清理。

  版权技术创新

  ◆批量删除系统

  ◆研发了“DNA反盗版文档识别系统”

  ◆音频指纹识别专利

  ◆批量删除系统。为了解决搜索快照删除滞后、人工运行缓慢的技术难题,百度开发了批量删除系统,在该系统上线前,搜索快照的删除只能是隔日生效,且每删除一个链接均需要消耗大量的服务器资源。在系统上线后,可以满足批量删除搜索快照链接,只要将链接地址输入进系统中,就可以实现快速自动更新,既节省了资源,又满足了权利人批量删除的需要。

  ◆研发了“DNA反盗版文档识别系统”。百度希望能从技术上较彻底地解决盗版文档上传的问题,2011年4月11日,百度自主研发的“DNA反盗版文档识别系统”上线测试,同年5月1日正式运行。该系统利用正版作品原信息作为识别的基因,机器自动提取作品中的基因,比对文库中已有文档和用户新上传文档,如文档基因符合率达到80%,则现有文档和用户新上传文档即被认为是盗版文档。该系统运行中召回盗版率为100%,准确率为95%。目前已有多家出版社和权利人使用了该系统。此系统被业界认为,可实质性的解决文库存在的侵权盗版问题,绝大部分解决盗版的源头问题。今后,百度将持续开发应用能够有效保护版权人合法权益的技术手段和工具,以期更好的落实百度版权保护的战略目标。

  ◆音频指纹识别专利。为了保护音乐作品权利人的权利,百度还开发了音频指纹识别系统,并申请了技术专利。该系统功能类似文库DNA文档识别系统,可以实现根据正版音源的分析,来识别出所有盗版音源对象。目前该系统已经在百度MP3频道实现运行,已对各大唱片公司的作品实现了百度平台的正版音源保护。

  与版权方沟通合作实现共赢

  据记者了解,百度在整改过程中,先后与音著协、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美国电影协会北京代表处、国际唱片业协会北京代表处、文著协、中国作家协会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行业协会进行深入沟通,并签署了部分战略合作协议,以加强理解开展合作,共同抵制网络盗版。

  2011年9月15日,百度阅读开放平台正式上线,此平台打通了百度的众多终端服务,为图书阅读者提供了多样化的付费阅读体验,并丰富了版权方及资源拥有方对数字图书的展示、销售渠道,同时为其提供了多样化的收益模式,这是百度对于数字阅读及电子商务结合的又一次尝试。目前用户可以在百度文库书店和百度应用开放平台上浏览自己喜欢的电子书籍,百度阅读开放平台还将打通百度无线文库、百度阅读器、百度贴吧等众多终端,给用户带来更全面的阅读体验。

  同时,百度阅读开放平台为版权方提供了自由上传作品的空间,并借助于百度众多优势产品和资源以及多终端的用户付费阅读方式,使版权方可通过收费模式、广告模式等多种合作途径,获得有效的推广宣传和可观的收益。版权方还可通过百度阅读开放平台的自助系统,对图书发布及销售数据等信息进行及时的查询,既能充分掌握发布效果,又可以随时根据收益状况调整产品内容。

  2011年6月,百度旗下音乐平台ting!(ting.baidu.com)正式上线。2011年7月19日百度与环球音乐、华纳唱片、索尼音乐等三大唱片公司签署的授权数字音乐发行协议规定,三大唱片公司将授权百度上传其完整歌曲目录及即将推出的新歌曲目录,用户可以直接从百度服务器上免费在线播放及下载。百度则根据在百度MP3及新推出的音乐社区平台“百度ting!”在线播放及下载次数数据向音乐内容版权者支付音乐作品使用费。华纳唱片亚太区董事长拉奇•卢瑟福、环球音乐集团首席运营官马克思•贺罗、索尼音乐娱乐公司全球数字业务和美国销售和战略合作部总裁托马斯•海瑟联合表示:“这项协议将使OSC世界级的正版音乐曲目库接触到大量观众,为艺人创造重要的新机会。所有人,尤其是音乐爱好者,都将是该协议的受益者。”

  官方评价

  国家版权局:充分肯定整改成果

  2011年12月21日,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到百度公司进行专题调研时,听取了百度有关版权工作的汇报,对百度公司积极推动版权保护三项创新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与权利人、权利人组织广泛开展合作等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百度文库等问题在各方努力以及百度公司的积极配合下得到妥善处理,使企业的决策层更加认识到版权对互联网企业发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当前,数字网络技术所具有的多重特点,给现有版权法律制度、管理体制、商业模式、社会规范带来了冲击和挑战。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既能保障权利人的权利,又能促进作品的广泛传播,实现产业和谐健康发展,这是国家版权局一直十分关心重视的问题。在数字环境下有效实施版权的管理、运用与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不能回避问题,要权衡各方利益,妥善处理好数字环境下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基本平衡,妥善处理好保护著作权与保障传播的关系。

  2011年12月29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时就百度整改成果评价说,作为中国网络行业的一家标志性企业,百度公司不回避矛盾,勇于正视问题,认真研究采取措施,态度是积极的,整改是有效的,对自身、权利人、社会公众都产生了良好效果,这对整个互联网的版权保护和运用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当然,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版权问题,自身业务范围也在拓展,百度公司除了文库和音乐之外,还有大量业务涉及版权保护,在版权方面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目前的三大创新已经初见成效,希望百度公司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不断营造版权保护与企业发展双赢的良好局面。

  ■行业扫描

  ●宋柯辞职,行业呼吁提高版权利益分成

  新年刚过,一手打造出国产音乐品牌太合麦田并为沙宝亮、李宇春等歌手制作过成功专辑的宋柯突然宣布已辞去太和麦田CEO的职务,转行开起了烤鸭店。此举在微博上引起了沸沸扬扬的讨论,虽然宋柯强调这只是个人行为,却有不少人猜测是因为互联网盗版冲击了传统的唱片业市场,“唱片业版权利益分成待提高”成为业内越来越响的呼声。

  ●《传奇之王》抄袭风波:不涉及版权纠纷

  江苏卫视开年大戏《传奇之王》热播,却有不少观众反映该剧抄袭了世界名著《基督山伯爵》,对此,该剧的导演兼主演柳云龙回应:“《传奇之王》的确是借鉴了《基督山伯爵》。”其实,《传奇之王》的“抄袭”并不涉及版权纠纷,因其原著作者死亡早已超过50年,版权进入公有领域,无需支付版权费。

  ●南通家纺版权登记创新高

  据1月5日发布的消息,2011年南通家纺城版权办公室受理的作品登记数达3975件,占南通市总量的75.8%,比上年增长37.6%,创历史之最。南通家纺城版权办公室成立于1997年,多年来,一整套版权管理、保护和登记机制逐步完善。

  ●搜狐微博维权有专业律师支持

  随着微博的兴起,原创微博遭到剽窃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久前搜狐发布“搜狐微博版权保护公约”,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微博作者签约制度,委托专业律师团队为侵犯签约作者版权的行为提供维权支持,同时支持和推广作者以微博内容出版的书籍、视频等衍生文化产品。此举措可谓首创,虽效果有待时间证明,不过搜狐为作者维权的初衷值得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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