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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开展“剑网行动”剑指网络侵权盗版
2012-07-05 国家版权局

  7月4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京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自7月1日至10月底,在全国启动2012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这是我国政府部门自2005年以来开展的第八次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

  2012“剑网行动”主要针对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网站、提供存储空间或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站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站中存在的侵权盗版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加强监管力度,同时以查破办结一批大案要案为目标,有力维护网络环境下健康、规范的版权秩序。

  据介绍,本次行动将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上载、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盗版图书、音像、软件制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为侵权盗版分子提供搜索链接、信息存储空间以及服务器托管、网络接入等服务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手机等移动媒体侵权盗版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顶风作案、多次实施侵权盗版活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网站,将依法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注销备案,相关接入服务商也将会停止为其提供网站接入服务。同时将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侵权盗版网站或者行为人利用网站从事侵权盗版违法活动,仍为其提供网络各项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共同侵权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介绍,“剑网行动”是网络版权监管领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为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四部门成立了由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任组长的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国各地在专项行动期间,也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地区工作的开展。国家版权局将会同其他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对列入督办范围的案件采取派员参加专案组、巡视督促、跨区域协调等方式,形成便捷高效的办理机制。

  此外,为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的举报奖励工作,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发布了《2012年“剑网行动”侵权盗版案件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举报的违法事实、线索或证据清楚,查证属实,对案件查处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可获得1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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