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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暨古籍普查重要发现新闻发布会在国家图书馆举行
2013-04-19 国家图书馆

  4月18日,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举行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暨古籍普查重要发现新闻发布会。国家图书馆副馆长、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副主任张志清,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主任李致忠以及相关古籍善本研究专家、近三十家媒体记者出席会议。新闻发布会由国家图书馆馆长助理孙一钢主持。

 

  会上,专家们分别就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以及古籍普查重要发现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发布,重点介绍了国家图书馆藏《大宝积经》、军事科学院图书馆藏元刻明修本《十三经注疏》、河南私人藏明代金陵本《本草纲目》等部分古籍普查重要发现中的珍品以及安徽皖西学院图书馆、中国文物研究所等部分古籍收藏单位。媒体记者对关心的话题进行了提问,专家们一一认真作答。发布会现场还展示了部分入选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古籍普查重要发现的珍贵古籍。

 

  近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四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13〕12号),正式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包括189家藏书单位的1516部古籍, 囊括汉文古籍1218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286部,其他文字古籍9部,3种甲骨文。第四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共16家,其中包括中国嵩山少林寺、西藏博物馆等宗教、少数民族单位。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单位,涉及文化、教育、文物、民委、宗教、档案、新闻出版总署、中科院、社科院、部队、中医等系统,包括公共图书馆、高等院校图书馆、博物馆、民委古籍办等不同类型的单位和个人。

 

  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正式启动,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由政府主持开展的全国性古籍保护工程。截至目前,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11375部古籍入选,命名166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有序推进,挖掘出一批不为人知或少为人知的珍贵典籍,发现了大量在过去鲜为人知却珍品迭出的古籍收藏单位。这些重要发现是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的重要成果,为学术研究提供了更多有益参考,对我国古籍保护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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