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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教辅”侵权乱象
2013-02-14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最近,国家版权局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官方网站,就《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文字作品为每千字每年300元,比当前每千字100元有了大幅提高。

  “这意味着著作权人维护自身权益,将会有更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说。

  据了解,文著协是中国唯一的文字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负责全国报刊转载和教材“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工作的唯一法定机构。

  自2008年10月24日成立以来,文著协一直致力于维护作家权益,与众多作品使用单位进行了积极的联系和沟通,目前已陆续有数十家出版社和数百家报刊社通过协会向著作权人转付稿酬。

  “教材教辅出版发行量大,是出版业中利润最丰厚的一块业务。”张洪波说,“要建设文化大国和文化强国,最重要的就是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但多年来,教材教辅使用作家作品稿费极低,且拒付现象非常严重。”

  “目前,文著协已经正式委托律师,针对几家大型出版社未经文著协和著作权人授权,在教辅当中擅自选用作者作品的情况,准备近期起诉,以坚决维护会员和部分作者的合法权益。”张洪波说。

  教材惯吃“霸王餐”

  2012年9月的一天,浙江少儿出版社副总编孙建江收到文著协代转的一笔稿费——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幼儿师范学校语文教科书》一书入选了他的4篇作品,从2010年至2012年,这4篇作品使用费共计1800元。

  2月5日下午,孙建江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他最先用“意外”、“吃惊”两个词表达了当初收到稿费时的心情。“我最早的那首儿童诗《问奶奶》发表于1985年,距今快要30年了,居然还能收到稿费,真是喜出望外。”

  然而,目前像孙建江这样幸运的作家并不多。“每年万余种教材,选用了众多作家的作品。然而,因作品入选教材而能获得稿酬的权利人却寥寥无几,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作品被选入了教材,也不知道通过何种渠道、依据什么稿酬标准去维护合法权益。”张洪波说。

  据新闻出版总署《2011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显示,2011年,全国共出版课本78281种(初版25944种,重版、重印52337种),总印数34.40亿册(张),定价总金额330.17亿元。定价总金额增长4.20%。

  目前,中国具有教材编写出版资质的出版社有80多家。除了人教社版教材外,各地区还存在单独出版的教材版本。初步划分,有北京版、语文版、北师大版、沪教版、苏教版、粤教版、鲁教版、鄂教版等数十个版本。

  据文著协调查发现,由于编写教科书属于“法定许可”,即可以先选用,后支付报酬,但很多出版社从来不主动寻找作者,也不主动公开教科书选用作品的篇目。只有作者发现自己的作品入选,才会主动联系出版社索要稿费和样书。

  据张洪波透露,在稿酬方面,目前只有人教社参照千字100元的标准,向主动来交涉的作家支付稿费。经过文著协多次艰苦交涉,人教社才将无法找到的作者稿费交给文著协转付。其他部分出版社给作家的稿费标准都仅在千字50元左右。“大多数作家根本得不到稿酬,更别说能得到样书。”

  教辅侵权更严重

  与教材相比,教辅图书和教师教学用书等非教材类图书,侵权现象更为严重。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出版物销售的总额大概是将近1500亿元,其中中小学的教材教辅是887.7亿元,大概占到销售总额的六成。

  “在全国580家出版社中,90%都在做教辅。”据张洪波透露,曾有一家大型出版社的领导前不久公开讲,“就纸介质图书来讲,纸介质图书总量70%靠教材教辅,这70%里面又有70%靠教辅”。尽管教材由国家限价、招标,但是由于教辅发行量巨大,按照市场自行定价,折扣大,发行环节利润丰厚。所以,教辅书市场有多大,从一些大型出版社的教辅市场占有率统计数据,就不难估算出来。

  从种类上讲,一种教科书可能衍生出几种甚至十几种教辅书。“按教辅的受众分类,有学生用书和教师用书之分。”张洪波说,仅以《语文》科目来讲,市面上教辅名称就有很多种,比如《同步阅读》《同步练习》《自读课本》《语文读本》《语文练习》《语文选读》《语文选修》等。有的还冠以“教育部推荐课外读物”、学生选修、教师选用等名头。

  “无论是学生用还是教师用的教辅书,大都是严格按照教材的体例、结构、顺序等编写的。在很多教辅图书中,有的选用整篇文章,有的选用文章片段。选用片段的,大都没有标明出处、没有篇名、没有署名。”张洪波说。

  据了解,教辅书的发行渠道,大部分出版社都是与教辅发行公司合作,走专有渠道销售,只有小部分教辅走书店。除了有些出版社为了发行需要,把全部教辅清单放到自己网站上之外,到书店去根本买不全教辅书。因此,除了专业机构,一般作者很难找到自己作品被教辅侵权的证据。

  “教辅书不但有纸质版,还有网络版、电子版,点读笔、远程教育课件,有的还收入电子书包等等。”张洪波说,“很多出版社的教辅(纸质版和远程教育课件)还卖到海外,但作者根本不知道,也拿不到一分稿酬。”

  “目前,依法获得作家授权并支付稿费的出版机构屈指可数。”张洪波说,“很多教辅编写出版单位故意将教辅和教材混为一谈,很少主动去取得作者授权,作者找上门来往往支付极少的稿费了事,或拖来拖去。”

  作家维权成本高昂

  针对教材付酬标准问题,早在2002年,国家版权局就曾制定“教科书法定许可付酬办法”。但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教育部门和教育出版社的强力抵制,最终未能施行。

  正因如此,对于教材教辅侵权行为,多数作家颇感无奈。

  著名作家老舍的作品,是中小学语文教材及各类教辅书的常选篇目。2月5日,本刊记者致电老舍之子、老舍作品的著作权人舒乙时,他明确表示:“出版社教辅选用了老舍作品不少,历来马里马虎的,没有一种取得过我的授权,也没有一种教辅书向我支付过稿酬。”

  据了解,台湾作家刘墉的作品,也是出版社教辅的“常客”。“有一家出版社的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幼儿等20余种教辅选用刘墉的15篇作品,经刘墉确认,大陆均没有任何出版社主动联系他本人授权。”张洪波说。

  “作家个人向强势的出版社叫板,仅高昂的维权成本,就往往会让作家望而却步。”张洪波举例说,“有一位美国华裔作家,他的一篇作品被国内一家出版社的教辅采用很多年,未获得作者授权,也未付稿酬。他回国探亲时将这家出版社告上法庭,但最后仅获赔偿2000多元。连半张单程机票都不够,更何况律师费、时间成本等费用。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不是教材选用,而是教辅选用,法院竟将教辅侵权判为教材付酬问题,大大降低了对出版社的处罚力度,令作者非常寒心。”

  “出版社抵制付酬的主要理由是,教科书是带有公益性质的特殊出版物,应该少交甚至不交稿酬。”据张洪波介绍,“在目前教材招投标导致教材限价、利润空间下降的情况下,教材出版社不情愿支付过高的稿酬,这也是教科书出版单位态度不积极的主要原因。”

  在舒乙看来,当前不支付稿酬现象,教育类出版社尤其突出。“以前个别教育类出版社入选老舍作品也和我签协议,但一说到稿酬,就找理由说教材不赚钱,是为教育服务,为孩子服务,一直耍赖不给。”

  集体维权之路

  当前,在“教材教辅”侵权现象严重的情况下,仅靠作家自身维权显然力不从心,除有关政府部门需要更有作为外,作家通过集体管理组织集体维权,已成一种最佳的选择。

  “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应向集体管理组织备案公告使用作品清单,这样既可以保证广大普通作者的知情权,也有利于集体管理组织收到稿费后向作者转付稿费,保证分配率,让更多的作者获酬权得到保障。”张洪波针对国家版权局即将颁布的《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提出这样的建议。

  “建议将各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执行著作权法情况纳入出版社年检范围。同时,在各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向各集体管理组织备案公示选文篇目后,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义务配合各地新闻出版局提供各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的付酬情况。”张洪波说。

  多位受访者表示,对2001年以来已经出版的教科书付酬问题,不能成为“另类欠薪”,而应规定明确具体可操作的付酬标准。

  “12年来,大部分作家得不到教科书选文的稿费,最主要的原因,是出版社根本没有主动向作者支付报酬的法律意识。其次是国家没有及时制定出付酬标准,很多作家对教科书选文不知情。”张洪波说。

  张洪波建议,为了切实保障作家作品已经被使用12年的获酬权,应该对以往出版的教科书稿费确定一个比例、标准或者幅度,并在这个范围内协商,且限定出版社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付酬的时限。

  当本刊记者问舒乙面对老舍作品被教辅侵权,下一步是否会采取一些维权行动时,他表示:“我已经书面授权文著协了,我会配合来做好这项工作,但我不会主动挑头来做这事。文著协这方面的努力,很值得肯定。”

  据了解,为了体现分配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文著协每次的稿酬分配情况都在官方网站(www.prccopyright.org.cn)上进行公示,并且开通了“稿酬快速查询通道”,供各位作者查询;对于暂时无法找到的作家,协会还积极利用网络、微博等多渠道进行公告、查找、核实。

  在分配效率上,张洪波以几年来分配人教社教材稿酬的情况为例说:“2010年的首次分配,我们用了四五个月,而2012年的此次分配仅用时两周即告完成。而且,文著协分配给权利人的每一笔稿费,均附有稿费清单,保证权利人收到的稿费清清楚楚。”

  “随着《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即将颁布实施,教材吃‘霸王餐’时代该结束了。”张洪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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