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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支撑报刊内容创新
2012-12-27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版权事业取得明显进展,版权保护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相关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和媒体的版权有关法规的培训,并且完善了规章。大部分中央和地方媒体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法律讲座和培训,不断地增强版权保护意识。像《人民日报》《解放日报》《羊城晚报》等都建立了规章制度和社内版权保护实施细则,有些报社内部与新闻记者也签订了职务作品著作权协议,越来越多的报刊社在与作者签订纸媒版权的时候,兼顾其他数字媒体版权使用的约定,这些都使得报刊出版的版权环境越来越好。

  在我国版权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面对新媒体的迅猛发展,报刊版权保护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一,未经授权非法使用的现象还大量存在。第二,使用作品超越授权范围。第三,涉嫌抄袭原创作品。第四,转载作品不规范,包括不署名、标注不规范等。第五,错误转载作品。现在互联网比较多地错误转载纸媒一些作品,给纸媒造成了侵权。

  面对这些数量庞大的网络侵权问题,单个报刊出版单位主动维权遭遇了多重困难,主要是发现侵权难,第二是侵权证据收集困难,截至目前,我国网站达到200多万个,微博用户超过3亿,给报刊的维权证据收集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第三是诉讼维权难,状告网站侵犯版权的诉讼程序非常严密、复杂,网站违法成本低,报刊维权成本很高,这就造成了很多应该主动维护自身权益的比较少。

  内容产业是我们媒体的核心竞争力,报刊是内容产业的主力军,也是主阵地。因此,版权保护是内容创新的重要支撑。所以,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报刊版权保护工作:

  第一,进一步完善国家的有关著作权法律制度。例如,报刊中90%以上的作品不属于“时事新闻类”,如何保障,均处于法律规定的模糊地带,难以维权。

  第二,版权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的保护措施。建议行政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运用数字手段加强监管,发挥行政手段快速有效的特点,打击侵权,降低维权成本。

  第三,司法部门完善版权违法犯罪行为的追究和惩罚制度。现行版权保护制度的设计导致违法成本低、风险小,而维权成本高。希望在采信证据方面、在赔偿方面,我们的司法制度更应该向被侵权一方适当倾斜,来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戒力度。

  第四,强化报刊版权管理的意识和保障措施。各新闻单位、报刊社要充分认识到新闻作品是单位的无形资产和核心竞争力,要加强版权保护意识,同时要依法处理刊发、转载、使用或被侵权等实践当中的各种法律关系。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将与版权管理司等相关部门进行密切合作,争取联合出台针对新媒体的制度规定。我们过去曾经联合发布文件规定,将报刊社执行《著作权法》情况纳入报刊年检的核验当中,目前看也执行不够好,在这方面报刊社要加强法律意识,加强这种观念。同时,要进一步通过我们的广泛宣传,推动国家的知识创新和信息传播,促进国家版权事业发展,唤起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作者系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司长王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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