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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成果宣传推广活动在安徽省图书馆启动
2014-06-12 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

  6月12日,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成果宣传推广活动在安徽省图书馆启动。国家图书馆副馆长、国家典籍博物馆常务副馆长李虹霖,安徽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丁光清,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长霍瑞娟,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王雁行等领导和安徽省各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代表及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约200余人出席启动仪式,仪式由安徽省图书馆馆长、安徽省古籍保护中心主任、安徽省图书馆学会理事长易向军主持。仪式上,丁光清副厅长和李虹霖副馆长先后致辞,并通过电子屏启动了在江苏、北京、广东等10地共同举办的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成果宣传推广活动,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长霍瑞娟重点介绍了本次宣传推广活动,与会领导和社会公众共同参观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成果展。

  2007年1月,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正式实施以来,我国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08年至今,国务院公布了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入选古籍11375部,包括汉文古籍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甲骨文、简帛古籍、敦煌西域文书、碑帖拓本、古地图和外文珍贵古籍。各省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逐步建立地方珍贵古籍名录,上海、江苏、山东等十八个省份相继开展了省级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评审工作,古籍分级保护制度逐步建立。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全面开展,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研制了“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平台”,实现了从古籍登记、多级审核到数据发布的普查工作流程。全国166家古籍收藏机构被命名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众多古籍收藏单位改建、新建古籍专用书库,古籍收藏保管条件显著改善。加强古籍修复工作,评选12家“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国家古籍保护中心通过举办古籍修复、普查、鉴定、管理等各类培训班113期,培训学员6394人次,覆盖全国1622家古籍收藏单位,培养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古籍保护专业人员;古籍保护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古籍全面保护逐渐提上文化遗产保护日程;启动了新疆、西藏古籍保护专项,“中华珍贵典籍资源库”建设项目,设立海外中华古籍合作保护项目,规划实施《中华再造善本》续编、《中华医藏》、《中国珍贵典籍史话丛书》、《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古籍题跋整理项目,充分挖掘古籍文献价值,推动了珍贵古籍的整理和利用。

  今年年初,为更好地在全国图书馆界和广大社会公众中进行古籍保护的理念普及和宣传推广,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中国图书馆学会决定联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于6月14日“中国文化遗产日”前夕开展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成果宣传推广活动。本次宣传推广活动采取省级公共图书馆(省级古籍保护中心)和省级图书馆学(协)会联合申办机制。经过申办和评选,安徽、江苏、北京、广东、重庆、河北、福建、陕西、山西、广西等10个省级公共图书馆(省级古籍保护中心)和省级图书馆学(协)会的申报方案入选,获准共同开展本次宣传推广活动。

  活动主要由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成果展、古籍保护讲座、古籍修复技艺展示等读者活动和省内宣传推广等系列内容组成。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成果展由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统一构思、策划和设计,各承办单位在本馆读者流量较为集中的场所组织展览,并在本馆网站组织线上展览。展览以数十块展板展示了文字演变之美、古籍形制沿革、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古籍普查成果、古籍保护成果、古籍保护知识以及古籍的现代功用等,内容丰富活泼,贴近公众生活。古籍保护讲座和读者活动由各承办单位策划和组织,邀请在古籍保护或传统文化传承方面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主讲,并开展古籍修复技艺现场演示与体验等丰富多彩的读者活动,提高广大社会公众对古籍的了解和对古籍保护的重视。与此同时,各承办单位还将组织本省范围内约5家地市级图书馆进行巡展,并配合其他相关活动,进一步提升本次宣传推广活动的影响力。

  本次宣传推广活动拟于7月底结束,届时各承办单位将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和报送。主办单位将依据展览、讲座和读者活动的内容及形式、省内宣传推广活动范围和媒体宣传力度等主要方面,组织专家对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评选,并对其中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

  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成果宣传推广活动自本年度开始,将逐年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进行。本次活动的成功实施,将进一步丰富社会大众的古籍知识,在全社会提升古籍保护理念,进而推动我国古籍保护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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