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版权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文化建设,除国家版权局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评选版权示范城市、单位、园区(基地)外,不少省市也在本地推出了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的评选。不久前,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等14家单位荣获“2012年上海版权示范单位”的称号,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6家园区(基地)则被授予“2012年上海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的称号。上海市版权局局长方世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正在以示范评选为抓手,积极布局当地版权产业。
据了解,自2010年年初《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施行以来,上海版权服务中心(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张江高科技园区分别获得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的称号,极大鼓舞了上海版权业的信心。上海市版权局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立足现状,绸缪未来,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于2012年8月制定印发了《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并评选出首批上海市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此举不仅是为贯彻落实《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上海版权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也是为了进一步提升上海市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上海版权产业报告(2006-2010)》显示,“十一五”期间,上海版权产业无论是从产业增加值,还是从商品出口额、服务贸易额等方面而言,都表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大趋势下,上海版权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上海市版权局适时推出《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可谓促进当地经济和版权产业发展的“点睛之笔”。
据方世忠介绍,首先,《办法》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的评选建立了“蓄水池”。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在充分发挥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带动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方面的示范作用,提升城市、单位和园区(基地)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发展,推动版权保护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上海市版权局为配合国家版权局的工作,将上海版权产业中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单位和园区(基地)进行梳理,以备选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起到了“蓄水池”的作用。
其次,这一举措对优秀版权项目起到了“孵化器”的作用。上海市版权局着眼全市版权产业布局,加强政策引导,以版权项目为抓手,积极争取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引导资金和上海市新闻出版专项资金对版权产业的支持。通过示范评选活动,上海市版权局对优秀版权企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企业中正处于构思筹划中的版权项目有了更前期的介入。通过早期的介入、筛选,上海市版权局可以更好地“孵化”优秀版权项目,将扶持资金用在更容易见成效的地方,从而更好地促进上海版权业的发展。
最后,《办法》的出台为打造核心版权产业队伍起到了“训练营”的作用。顾名思义,核心版权产业是版权产业当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指完全从事创造、制作和制造、表演、广播、传播和展览或销售与发行作品和其他受版权保护客体的产业,主要包括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化艺术、计算机服务、软件与互联网信息服务、广告、设计、工艺品、版权服务等类别。上海市版权局通过此次评选,进一步梳理了上海核心版权产业,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明确了重点服务对象。
本次评选活动,由各申报主体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地的区县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各区县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报上海市版权局。各区县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不仅参与了评选的前期组织、推荐工作,而且在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的后续管理中还将发挥重要作用。据了解,上海市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共评选出100家示范单位、园区(基地),此次首批评选出的20家将在今后的评选中起到带头作用。通过评选活动的市区联动机制,上海版权工作的整体格局正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