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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捷:版权保护需动员各界力量
2013-03-14 国家版权局

  身为全国政协委员、雅昌集团董事长的万捷,在今年政协会议上带来了好几个提案:既有关于他的“本行”艺术品拍卖行业的,也有关于“全民阅读日”的。不过,除了前面两个身份外,万捷还是今年新当选的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对于版权保护有着独到的见解和认识。《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从中国版权协会了解到,万捷此次还有一个关于版权保护的提案,其核心内容是设立“版权保护月”。原因是“各地管理部门虽然已经投入大量资源推动版权保护,但这一工作面临取证困难、维权投入产出比低、版权相关法律待完善,权利人、企业及消费者版权意识差等问题困扰,版权保护工作目前需要每年在一段时期内,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多种形式打击盗版,整治版权使用环境,逐步建立一种长期有效的法律与自律机制。”

  把脉行业新问题

  这一提案的大背景是网络数字技术对版权保护的挑战。万捷分析认为,云存储与移动互联网应用、网络社交工具、对等网络P2P技术、博客与播客、搜索引擎链接、临时复制等技术的应用,都给互联网版权保护提出了新课题。由于新技术的发展和新兴产业的涌现,传统的版权格局与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与此同时,盗版侵权的方式及技术也在不断翻新。据相关统计显示,在我国,网络侵权给网络文学造成的损失每年约40亿元~60亿元,数字音乐每年因盗版损失上百亿元;近几年,我国动漫形象授权、艺术授权、品牌授权等新型版权授权形式发展迅猛,而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商品未经许可使用权利人作品、影像、图片等情况十分普遍。

  他分析指出,我国版权保护目前面临几大问题:一是新兴版权产业保护涉及面广。随着我国近年来影视、艺术、动漫等产业蓬勃发展,其相应的衍生授权业务也随之兴起。我国是制造业大国,在传统商品上附加文化价值,不但能使普通商品增值,也是传统制造产业升级转型的良机。但国内一些企业或因版权意识淡漠,或因缺乏购买版权的渠道而在其商品上非法使用版权,从而严重制约创意产业的发展。此类维权涉及版权、工商、文化等多个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需统一行动。二是国有文化企业版权资产保护难点多。由于国有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的形成渠道多样、来源复杂、性质各异,致使国有文化企业的版权资产运营与管理存在障碍。如无视或低估所持有的无形资产,被侵权而不知;版权权属不清,出现无法处置或非法处置等情况。三是版权权利人维权成本较高。权利人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等费用很高,但是赔偿金额相对较低,客观上造成权利人因成本高而放弃维权,盗版者更加猖獗的恶性循环。

  开长效治理药方

  万捷为此开出的药方是设立“版权保护月”:由国家版权局主导,联合文化部、广电总局、工信部、工商总局、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在“版权保护月”中,深入宣传、联合执法,推动完善我国的版权保障体系。“版权保护月”期间,一是开展版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如“版权保护中国行”,举办相关论坛、全国市(地)领导干部版权保护专题研修班等。二是开展版权保护整治活动。全国各地版权、文化、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突破行业地域限制,形成合力有步骤有重点地围剿侵权盗版势力。三是加强互联网版权保护。逐步推动建立网络版权监管、举报、取证、支付等体系,使网络版权保护、赔付、交易公开透明快捷。四是国家各级版权执法监督机构开设多种形式的版权维权绿色通道。五是版权法律相关机构开展版权保护学术研讨,听证论证会,向立法机构提交合理化议案,完善法律法规,保障相关权利人。六是针对版权产业跨行业跨专业的特点,发挥中国版权协会等行业协会优势,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行业协调,维护企业、个人等权利人合法利益,促进国内外版权信息交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不断推动全社会版权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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