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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市场版权困境的解决之道
2012-09-18 知识产权报

  各方共寻解决之道

  面对机遇与挑战,演出市场应该如何发展?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兼顾各方利益平衡、完善法律体系,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已成为业界共识。

  “演出市场作为一个整体,涉及到创作者、表演者和演出机构以及衍生产品的经营者等,任何一方利益诉求过高,就会给另一方带来沉重的负担,市场将会失去平衡。要促进演出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兼顾各方利益。没有对创作者、表演者权益的良好保护,市场的发展就会失去原动力,然而,挫伤演出机构的积极性,就会致使原创作品失去依托。因此,要推动演出市场的发展,应在各方利益之间寻求平衡点。”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朱克宁认为。

  在杨安进看来,要推动演出市场的发展需注重加大对版权的保护。他表示,要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权利,一方面可通过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切实保护措施以及集体管理组织等组织形式,来实现权利人的权利。另外一方面,通过市场的运作,特别是表演艺术家的经纪人的制度实现表演者的权利。

  “在创作剧目前,我们会委托编剧进行创作,然后进行签约,购买版权,并对作品进行登记。在对作者报酬的分配上,我们有两种方式,一为一次性买断的形式付费,另外是同作者进行分成,根据演出次数进行收益的分配的方式。”中国国际演出剧院联盟执行主席、杭州剧院总经理柯朝平表示,他所在杭州剧院,从事演出经营与演出管理业务,其在对剧目版权的创造和保护上已经探索出了自己的一套模式。

  近几年,在中国北方剧院联盟运行成立后,中国西部演出联盟、东部剧院联盟、中国中部中三角联盟等各种联盟纷纷成立,试图解决行业的发展难题。“通过联盟成员之间的紧密合作,可以提升剧院的经营能力,利用联合运作、票房分账等多种手段,可突破传统单打独斗的市场操作方式,降低演出成本,吸引广大观众走进剧院观看演出,也可以较大幅度地提高剧院的票房收益。通过有效的整合、包装,形成整体宣传攻势,不仅有利于建立剧院的品牌形象,还有利于通过行业自律,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顿演出秩序、抵制恶性竞争,达到进一步推动演出市场繁荣和发展的目的。”李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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