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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乐收入将超实体
2013-11-26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我坚信靠技术谋生是艺人的权利”,国际唱片协会主席普拉西多•多明戈认为,只有当艺人及其投资人的权利在数字环境中得到保护,他们才可以继续制作出大众喜爱的音乐,而版权是确保这一点的关键因素。国际唱片协会首席执行官弗朗西斯•摩尔乐观地表示,在一些国家,如印度、挪威、瑞典和美国,唱片公司的数字收入已经超过实体收入,并且将来会有更多的国家出现这一趋势。

  为了数字音乐的发展,音乐人已经做了很多尝试。以著名的林肯公园为例,他们正在尝试着为每位粉丝提供个性视频。在2012年,他们的专辑《 LivingThings》发行时,华纳兄弟唱片决定引入粉丝的照片制作视频,根据其周边环境产生非常个性化的体验,“这比标准的视频更有意义,为视频和歌曲增加了个性化的视角”。整个宣传活动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发行之日该乐队网站的浏览量达到过去总浏览量的四倍之多。除了流行音乐,唱片公司也在致力于用数字渠道来吸引古典音乐爱好者,开发投其所好的产品,同时抓住一切机会来扩大听众群。

  非法音乐仍存广告和搜索引擎起作用

  不过,弗朗西斯•摩尔也提醒说,尽管有这些乐观因素,但是巨大的挑战仍然存在,“我们的市场仍然受非法的免费音乐拖累”。她指出,广告、搜索引擎和其他中间力量在其中都起着重要作用。

  弗朗西斯•摩尔认为,广告是全世界范围内非法音乐服务的主要资金来源。品牌持有者通常不想让声誉受损,而如果将广告投放到涉嫌侵权或帮助侵权的网站,这也很难避免,“品牌其实也不想其广告预算给盗版网站提供资金,许多公司没有注意到或不能控制其广告的投放地,在品牌持有者和广告最终出现的网站之间可能存在若干个中介机构。”而他们要做的是,通知广告商和中介机构能够在收到通知后立刻撤下广告,并采取预防措施坚决不在盗版网站上投放广告。

  搜索引擎也是其中一个关键角色。搜索引擎是很多网络用户搜索音乐的首选途径,在英国有超过半数的对非法服务的访问是通过搜索引擎进行的 。由于搜索引擎未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用户访问合法网站,网络用户经常被引领到非法网站。音乐产业提供的解决方案是,呼吁搜索服务提供商,将网络用户指引到合法服务上。

  给网友指引博客下载音乐一般非法

  研讨会还给家长和教师发了一个指引,以帮助他们深入了解如何安全和合法地通过互联网和移动设备享用娱乐资源。

  指引还就我们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比如把CD 或DVD 上的音乐复制或翻录到电脑或音乐播放器上是否合法?原则上,把CD 复制成数码格式供个人使用、并且不进一步传播,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无须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在网上或朋友共享里所复制的数字音乐则有可能导致法律纠纷。而在线购买的合法音乐通常允许复制一份备份,以在其他设备上自用。复制在线播放音乐,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合法的 。合法线上音乐播放网站上的音乐、电影和视频通常可免费即时播放,但一般不允许翻录一个复制版本作为永久保存用途。

  此外,对于网友从博客上下载音乐是否合法,指引给出的答案是一般不合法,“某些情况下,娱乐资源是可以在博客上合法提供的,但是,博客上的网络存储服务网站音乐链接一般都是非法的,基本上所有通过网络存储服务网站链接下载音乐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11月9日,由国际唱片协会主办的网络著作权司法保护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青岛举行。记者从研讨会上了解到,随着网络等新媒体的发展,网络侵权越来越受到关注,广告和搜索引擎都为非法音乐服务提供了空间。但乐观的是,数字音乐的前景是好的,它的收入终将超越实体,这在一些国家中已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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